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
人民武装部是负责全校国防教育、大学生征兵、民兵预备役等工作的职能部门,负责校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征兵工作站的工作。
1.根据《兵役法》《国防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,负责学校兵役事宜和国防教育工作。
2.受领、协调、处理上级军事机关、人民武装及人防系统赋予学校的有关任务。
3.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,做好宣传发动、咨询、报名、体检、政审、送兵、跟踪管理、退役、复学、优抚政策落实等相关工作。
4.负责学校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(人员)的管理、教育和培训。
5.认真抓好学生军训工作及军训期间安全服务保障工作。
6.负责协调、沟通学校“双拥”及“军民共建”工作;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复转军人的管理和教育。
7.配合上级军事部门,负责校园国防、人防工事和警报系统的管理和维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