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
1.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、政策;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,及时通报情况,汇集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。
3.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党派成员的政治素质;充分发挥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。
4.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,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、培养、选拔和推荐工作,建立健全相关机制。
5.与港、澳、台和华侨华人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,配合有关单位落实好“三胞”及其亲属的政策,落实有关留学人员工作的政策。
6.负责做好民族宗教工作,调查研究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新情况,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各种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。
7.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,负责指导、督查二级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;协调做好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8.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,加强统一战线理论、政策和统战工作实践的宣传,组织开展统战工作调查研究,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,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9.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