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负责组织教职工依法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( 简称教代 会)、工会会员代表大会(简称工代会)等形式,参与学校的民 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教育、组织、服务教职工,维护广大教职工 合法权益。
职责包括:
1.负责筹备召开教代会和工代会,组织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监督大会决议执行及提案的落实情况。
2.负责督促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工代会专 门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履行各自职权,指导基层工会工作,处理工 会和教代会日常工作。
3.负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宜。
4.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及其他岗位技能比赛和社会服 务等活动。
5.负责维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,关心青年教职工实际困难, 做好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工作,协助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和劳动保 护工作。
6.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,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和 校园文化建设。
7.负责搞好工会组织建设,做好会员管理工作;收好、管好、 用好工会经费。